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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院制定《工作指引》规范律师异地阅卷
2020-03-16 15:04:00  来源: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

  在新冠肺炎防控的特殊时期,我院案管中心两次帮助律师完成异地阅卷工作,一起是本地律师阅外地检察机关卷宗,另一起是外地律师阅本院卷宗。结合前期的工作经验,案管部门制定了《关于律师异地阅卷的工作指引(试行)》,更好地保障和便利律师阅卷权的行使。

  该《指引》从适用范围、职能部门、操作流程、职责分工、传送方式、保密责任等方面对律师异地阅卷工作作出详细规定,明确指出,该指引只适用于具有律师身份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从申请的受理到审核协调,再到最后的现场办理工作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还在职责分工当中,将案件承办地检察院与阅卷地检察院的具体职能详尽列出。电子卷宗可以有两种传送方式,但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电子卷宗在异地传输中的安全。

  案管中心将在此《指引》下,更加规范的帮助律师异地阅卷,让律师异地阅卷有据可循。

  编辑: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