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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得起推敲的“天价”缘于专业的力量
2021-02-26 08:45:00  来源: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

  口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张培华

  从检十余年,我办理过很多案件,盛开水务公司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绝对是最让我难忘的。其令人难忘,不仅在于案情重大复杂、涉案金额巨大,更在于办案中我们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该案后来入选2020年最高检第二十三批指导性案例。

  刚接手案件时,虽已有心理准备,还是吓了一跳:纸质卷宗有60余册,电子证据达到4TB,扣押的书证物证更是堆满一个房间。仅审查证据材料就花了不少时间,加之违法事实及证据专业性很强,认定过程十分复杂。我买来专业书籍,了解COD、SBR池、厌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曝气池、事故池等概念作用,以及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通过审查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我们查明盛开水务公司原总经理郑某指使他人利用暗管违法向长江排放高浓度废水、有毒有害污泥和超标污水的犯罪事实。偷排的污染物随着滚滚长江四散而去,必须准确认定生态损害赔偿金额。我们最后得出的结论是4.7亿元,这是目前检察公益诉讼损害赔偿最高额。虽看似“天价”,却经得起推敲,这缘于专业的力量。我们先后走访专家50余次,几乎访遍省内污水处理领域的所有知名专家,委托论证100余人次,出具6个阶段性鉴定意见。

  持续11天的庭审,面对1个被告单位、12名被告人、21名辩护律师,我们办案组3名女检察官白天沉着应对、晚上总结得失。最终,涉案企业和十余名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新的问题随之而来,涉案公司净资产为负6.54万元,如果依法判决执行,不仅难以实现保护公益目的,还很可能使其宣告破产。该公司承担了所在化工园区内100多家企业生产废水的接管和净化处理业务,一旦停产,损失和影响难以估量。与此同时,涉案企业的控股股东提出愿意作为第三方加入公益诉讼,承担连带担保及修复责任。

  检察公益诉讼能不能调解?怎么调解?调解是否会影响修复目的?提起公益诉讼是为修复受损的长江生态环境,但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也是检察机关办案应当追求的目标。我们决定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经过研究,我们坚持“赔偿金数额不能减、赔偿方式可磋商”原则,提出“现金赔偿+替代性修复”调解方案,得到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的支持。历经7个多月时间,35轮50余次磋商,上百次优化方案,最终达成共识,从涉案企业方提出的“3.5亿赔偿总额、1.6亿现金赔偿”主张,层层推进形成“2.37亿现金+2.33亿替代性修复”调解方案。目前,被告公司已恢复正常运营。先期1.17亿元现金赔偿到位,新建污水处理厂和原厂提标改造、保护江豚等替代性修复项目正有序进行。

  回顾近三年走过的办案历程,1000多个日日夜夜,我们遭遇了取证难、鉴定难、指控难、磋商难等一个又一个困难,也想过打退堂鼓,但还是坚持下来,推动案件一步步向前,终于没有辜负这片碧水蓝天,没有辜负胸前闪耀的检徽,也没有辜负党和人民的殷殷嘱托,以忠诚和担当守护了“母亲河”。

  编辑: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