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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能动履职守护最美“夕阳红”
2022-08-10 15:23:00  来源:检察日报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蒯建欣

  随着国家老龄事业的发展,不法分子也盯上了“夕阳产业”这块蛋糕,以“养老”为名行“坑老”之事。近年来,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了一系列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曹某铭集资诈骗案就是其中非常典型的一起。为了切实保护老年人权益、依法从严打击养老诈骗犯罪、有效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南京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注重建立“一项机制”、贯彻“两个引导”、落实“三个贯穿”,以案件质量为抓手,机制建设和具体措施相结合,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的同时,推动溯源治理。

  “一项机制”就是联动办案机制。案发后,依据涉案金额和案情复杂程度的不同,分别采取市院检察官指导基层办案和市、区两级院检察官组成联合办案组的形式,共同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完成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曹某铭集资诈骗案中,我们就采取了两级院检察官组成联合办案组的形式,使上下级检察机关形成办案合力,有效打击犯罪。

  “两个引导”就是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报捕后引导取证。近年来,养老诈骗犯罪呈高发多发状态,犯罪手段日益“更新”,比如近年来利用私募基金等金融形式诱使老年人受骗的案件就时有发生。为了应对新类型犯罪案件的侦查、取证,南京市检察机关在案件侦查阶段即要求相关业务部门依法提前介入,在准确界定罪与非罪、把握案件定性、制定侦查方案等方面进行引导;在犯罪嫌疑人被报捕后,引导侦查机关围绕犯罪构成,针对关键证据、薄弱环节进行搜集、完善。

  “三个贯穿”就是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全程、将洗钱犯罪线索同步审查贯穿全程、将普法宣传贯穿全程。南京市检察机关在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的同时,针对不法分子实施养老诈骗后,采取多种手段转移赃款,致使老年人蒙受巨额损失的情形,明确提出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办案始终的要求,用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反洗钱措施等,最大限度做到“应追尽追”。针对少数个人或者企业为获取不法利益,通过公司、个人账户帮助养老诈骗犯罪分子转移赃款的情形,要求在办案中注重洗钱犯罪线索的同步审查,在依法追究洗钱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从中发现、追缴涉案财物,提升追赃挽损的实效。落实“谁办案、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提出将普法宣传贯穿办案全程,注重利用接待集资参与人及被害群众来电、来访、现场勘查、出庭公诉等时机,以不同方式开展释法说理、反诈宣传,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编辑:张丝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