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巧借“外脑”,办案更精准更高效
2023-08-14 15:14:00  来源:检察日报

  “李华有专业税务知识,办案中帮助检察官破除了专业壁垒。”谈及近日刚办结的一起涉税案件,河南省尉氏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高艳菊感触颇深。李华是一名特邀检察官助理,不久前,她应邀协助办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对税票抵扣、进项销项、涉案发票是否涉及虚开等问题进行专业解答,助力检察办案更精准、更高效。

  2020年3月,魏某注册成立某建筑劳务公司。公司成立不久,恰巧当地开发某房地产项目,魏某承揽了其中两幢楼房的施工建设,但投标时因没有施工资质,便挂靠某建筑公司实际承建。

  2020年8月工程完工后,魏某向挂靠的某建筑公司领取工程款时,该建筑公司表示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向魏某的公司进行结算。为尽快结算工程款,魏某作为中间联系人,于同年8月至12月介绍多家公司向某建筑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0余份,虚开税额50余万元。2022年8月,魏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后,该案被移送尉氏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魏某称自己在事发前补缴了税款,且是为领取工程款才虚开发票的,不应被认定为犯罪。

  办案检察官在案件分析讨论会上提出,仅凭审查认定案件相关事实证据难度较大,考虑到涉税案件专业性较强,相关证据的确立直接影响到案件定性。于是,检察官就有关问题咨询了从事税务工作的特邀检察官助理李华。

  李华认真分析研判关键性证据后,帮助检察官仔细审查证据,厘清了涉案金额与损失金额之间的关系,详细区分涉案税款、未抵扣税款、进项转出税款,以及已非法抵扣但又向税务机关补交的相应税款。该院据此对未实际造成损失的金额在量刑中予以考虑,确保量刑准确。同时,办案检察官与李华从法律、税务、情理等方面向魏某进行讲解,帮助其消除疑虑,并到魏某的建筑劳务公司释法说理,避免后续经营违法违规。最终,魏某认识到了错误,自愿认罪认罚。今年6月18日,魏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宣告缓刑三年。涉案的建筑公司也在检察机关帮助下解决了债权债务问题。

  据了解,自2020年探索建立聘请行政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以来,尉氏县检察院已聘请该县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税务等12家行政机关的14名专业技术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截至目前,该院聘请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先后协助检察官分析案件线索、参与现场勘验调查、开展联合行动等30余次,为检察办案提供了强大智力支持和专业保障。

  编辑:张丝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