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乘客安全有了保障
2024-05-22 15:32:00  来源:检察日报

  乘坐“网络预约出租车”(下称“网约车”)却没想到司机竟然醉酒驾驶;看似经验丰富的网约车司机却是“无证上路”……日前,在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不起诉案件背后,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行政检察官发现了网约车违规运营的问题。

  2023年8月,杨某饮酒后驾驶网约车被民警当场查获,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后,慈溪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决定对该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审查。

  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该院行政检察官发现了不寻常之处:杨某不仅醉酒驾驶,他在运营期间还始终没有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杨某在未取得从业资格的情况下,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显然属于违规运营。

  鉴于此,慈溪市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了检察意见书,督促该部门对案涉违规运营行为依法采取措施。该职能部门随即开展立案调查。今年2月5日,针对杨某无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依法对杨某作出责令改正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网约车驾驶员醉酒驾驶、违规运营是把乘客置于危险之中而不顾。检察官在办案中了解到,如今网约车行业的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随着大量“新手司机”进入网约车平台,他们中的一些人依法经营意识不强,加之部分平台未对司机是否通过从业资格考试作出强制性规定,因此,“新手司机”违规经营的概率大大增加,随之而来的各种违法行为也时有发生。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出行安全,推动解决网约车司机准入审核不严、岗前培训不到位等问题,慈溪市检察院由个案办理延伸至行业治理,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对案涉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实地调研并及时排摸全市网约车的运营情况。同时,通过与相关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监督网约车平台公司充分落实行业规范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网约车驾驶人员的教育引导等,努力实现深层次的社会治理效果,为乘客营造安全放心的出行环境。

  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