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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如何更精准
2024-07-25 17:29:00  来源:检察日报

  “社会危险性是司法机关适用强制措施的主要考量因素,也是实践中最需要予以准确把握的逮捕条件。社会危险性评估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如何进行科学量化评估,让‘危险’尽在掌握中?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检察院、金华市检察院指导下,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开展的这个探索很有意义且初显成效,值得推广。”近日,在浙江省金华市检察院主办的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项目论证会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王敏远说。

  记者了解到,从2023年初开始自主探索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到同年9月被最高检确定为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院,再与中国人民大学司法数据量化研究中心(最高检案件管理研究基地)联合成立研究基地,婺城区检察院汇聚多方力量,打通各部门壁垒,搭建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系统,通过科学制定评估标准、梳理社会危险性证据指引、会签工作机制、数字化嵌入办案系统,初步实现了社会危险性评估实质化、规范化、定量化。

  “截至今年6月,这一评估系统已应用679次,应用后采纳评估建议622次,适用精确度90%以上,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试点经验。7月1日,该评估系统已在金华市检察机关推广上线。”婺城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良才自豪地说。

  17条指引让讯问更有针对性和条理性

  “近年来,在我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中,轻罪案件占比不断提升,刑事犯罪结构的变化使社会危险性评估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李良才说,“然而,传统的社会危险性条件认定主要依托经验法则,缺少操作性强的具体评估标准,如果把握不好的话,容易导致社会危险性评估不够严谨,还可能带来一系列廉政风险,损害司法公信力。而要制定标准,第一个要做的事情就是跳出检察看全局,打通各部门壁垒,凝聚各部门共识。”

  “社会危险性评估是适用逮捕制度必不可少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内容,量化评估要注重样本收集、分析方法和借鉴域外经验,并针对赋分问题设定高中低风险幅度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雷2023年在婺城区检察院调研时提出的这一观点,成为该院之后一直努力的方向。

  项目推开后,婺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明南成了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的“常客”。“我们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议,把量化评估工作确定为‘两长领衔工程’,由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组建刑检骨干、公安机关各警种骨干成员专班,全面负责设置量化评估指标、优化系统运行等工作。”陈明南告诉记者,他带队与婺城区公安分局座谈15次,主持召开联席会议4次,交换意见30余项。“我们还与区公安分局共赴金华监狱学习,走访律所调研,积极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的意见。”

  2023年12月,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婺城区检察院与婺城区公安分局会签《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工作机制》,明确组织保障、适用范围和阶段,以及检警双方具体职责。该机制不仅包含社会危险性证据指引和讯问模板,从同类违法行为、现实危险认定等方面给出17条具体指引,还对社会危险性情形的取证和审查评估作出精细化规定,比如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化预期(如就业能力、就业意向)、成瘾性问题(如吸毒、家暴)等进行评估,指导办案人员取证和判断。

  “这些具体指引让我们的讯问更有针对性、更有条理,办案质量显著提高。2024年以来,分局提请批捕案件的批准逮捕率达到89%。”婺城区公安分局民警薛俊伟向记者讲述了一个案例。今年4月初,他办理的蒋某盗窃案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尽管蒋某获利只有800元,但检察官审查发现,蒋某不仅教唆未成年人一同盗窃,两年前还有盗窃前科。蒋某因前罪被判决适用缓刑,虽是五年内再犯罪,但不属于累犯,对蒋某的社会危险性分析成为决定是否逮捕的关键。

  根据蒋某的情况,婺城区检察院专门制定讯问模板,将需要考虑的评估要素纳入其中。通过讯问,检察官发现蒋某一直无固定工作,且沉迷享乐,基本没有生活技能重建的意向,认罪认罚态度随意敷衍;在前罪缓刑期内,学习积极性弱,对社区的就业指导消极应对。“检察官认为蒋某有较高的社会危险性,据此,婺城区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薛俊伟介绍,经婺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4月28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蒋某表示服判。

  量化指标具体应用层层推进逻辑严密

  “现在,量化评估系统已经嵌入公安执法办案平台、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公检共享共用前科人员数据库、在逃人员数据库等数据,实现量化评估结果随案一键推送、全程留痕。”在婺城区公安分局办案区,婺城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队长陈立芳向记者展示了社会危险性精准评估系统的使用。记者看到,登录公安工作网后,即可根据案情直接在嵌入的评估系统内进行操作。

  “量化评估的目的在于精准评估,但司法实践又是纷繁复杂的,不同罪名或类罪名之间差异巨大。这套评估系统按照适用范围、共性指标、特性指标以及其他指标等四种类型进行划分,其量化指标评估体系由逮捕例外、一律逮捕、具体赋分组成,具体应用时采用由前至后、层层推进的逻辑顺序,逻辑严密。”陈立芳边演示边介绍。

  首先,对有某些特殊情节的,明确逮捕例外,如对怀孕妇女直接采取非羁押措施;第二步,对有高社会危险性的,适用一律逮捕原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第三步,非一律逮捕和逮捕例外情形,则进入赋分环节。具体赋分项将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认罪认罚等社会危险性评价因素以分值形式进行量化,分值越高,社会危险性越高。

  “分值大于等于75分为高风险,大于等于60分小于75分为中风险,二者均属于建议逮捕的情形。低于60分为低风险,建议不逮捕。”陈立芳说。

  评估系统中还设有犯罪嫌疑人档案,如基本信息、职业信息、历史涉案信息、社会关系信息等供查询查看。在查看犯罪嫌疑人档案时,系统会给出是否为公安重点人员等预警,记录犯罪嫌疑人不同阶段信息,有利于不捕后的跟踪。目前,该平台量化评估适用于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各阶段,层层递进、相互补充,对犯罪嫌疑人到案后采取何种强制措施、是否提请逮捕、是否批准逮捕、审查起诉阶段是否变更强制措施,以及为依职权、依建议或依申请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供参考。同时,又将部分案件排除在量化评估范围之外,如重大敏感案件等,既保证项目落地,又给细化指标留下空间。

  记者注意到,该系统的评价并非一成不变的刻板条款,而是在采纳赋分结果的大前提下,也考虑到政策调整变化、经验判断差异等因素,保留动态调整、不采纳建议的空间,同时规定了必要的审核流程。比如,当量化评估建议与承办人意见相悖时,案件会进入审核环节。

  “办案过程中,我们不会一味依赖系统。”婺城区检察院普通刑事检察部检察官张涛说,“我们会对系统运行结果与办案人员实质化审查结果双向印证,如果不一致,办案人员要详细阐述其经验判断的过程和理由。积累一定数量的样本后,可以对指标因素再进行优化调整,真正实现数字辅助高质效办案的目标。”

  2023年9月,公安机关将文某涉嫌盗窃案移送审查批捕。张涛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盗窃了一辆价值人民币1670元的电瓶车,且一个多月前刚因盗窃被行政处罚。但他没有就案办案,一捕了之,而是针对案件具体情况进行针对性讯问和亲历性调查,发现文某第一次盗窃是因为生活遇到困难,又羞于跟家人启齿,才盗窃了水果和腊肉用于果腹;第二次盗窃电瓶车是为了方便找工作。文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良好,已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文某的哥哥愿意为其提供保证金并履行相关职责。结合上述情况,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年11月1日,法院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文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2000元,文某表示服判。

  “该系统的嵌入,实现了检警共同做优‘刑事大控方’,最大限度提高了刑事办案质效。”陈立芳说。

  从制度上帮助检察官克服“不敢担当”的心理

  “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措施,之前对我们来说,是比较有压力的。万一嫌疑人取保候审后潜逃怎么办?再犯怎么办?现在既有技术保障,又有制度保障,我们的底气比以前足了。”婺城区检察院普通刑事检察部检察官陈建华等众多办案检察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有这样的感慨。

  理念的转变,还体现在婺城区检察院重塑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理念上。在运行系统的同时,该院完善案件评查和流程监控报告制度,在考评中规定免责事由,帮助检察官克服在考虑决定不批捕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时因担心嫌疑人再犯罪或潜逃而产生“不敢担当”的心理。“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最根本的目的是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动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我院基于轻罪案件占比85%的现状,在办案中持续关注矛盾化解、轻罪治理等目标,将其作为量化评估的基础之一,近三年在提起公诉前共和解248人。”李良才说。

  为深入推进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工作,今年6月5日,由金华市检察院主办的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项目论证会在婺城区检察院召开。来自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的专家学者,最高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四级检察院以及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和办案人员参加论证。

  “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系统是司法实践和科学技术相结合的积极探索”“现有指标要素的设定细致、周到”“通过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系统,可以对行为人的社会危险性进行更加客观的判断,也能够有效降低羁押率”“该系统在不断进行完善,表现出要素评估标准的清单化、数字化及主观经验的客观化特点,有助于推动同案同判、类案类判”……经过论证,专家学者和司法实务工作者均对婺城区检察院这一评估系统给予肯定,并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

  今年7月1日,金华市检察院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这一系统。

  “婺城区检察院的试点探索无疑是成功的,但这套评估系统还需要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完善。下一步,我们要在系统智能性上下功夫,进一步打通数据壁垒,继续扩大系统自动识别抓取范围,从而提升数据抓取的智能化水平,最大限度方便司法人员办案,实现‘一键评估’,努力将这套系统打造成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的‘金’标准。”金华市检察院检察长钟瑞友表示。

  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