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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因为一场意外让孩子失去未来
2024-08-09 16:28:00  来源:检察日报

  同胞小姐妹被意外烧成重伤,父母被迫中断工作,犯罪嫌疑人赔偿能力有限,后续医疗费用无着落……针对小姐妹一家面临的种种难题,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检察院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办案始终,与妇联、妇儿基金会等单位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推动形成多层级联动的未成年人救助快速响应机制,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机衔接。近日,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涉民生控告申诉检察典型案例。

  2020年3月18日,因门前几棵榕树常年影响自家采光,周某决定将榕树锯断。为避免榕树再发新芽,周某试图用汽车清洁动力剂将树桩彻底烧死。在实施过程中,火苗引爆了装有汽车清洁动力剂的塑料瓶,火焰瞬间烧到在旁边观看的同胞姐妹李某甲、李某乙(分别为5岁、2岁)身上。周某将二人送至医院抢救。经抢救,二人均无生命危险,但全身都有不同程度的烧伤。经鉴定,李某甲胸腹部、右肘、双下肢烧伤,属重伤二级;李某乙容貌毁损、全身瘢痕、左手功能丧失、呼吸道吸入性损伤,分别属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

  2020年3月27日,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分局以周某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立案侦查。2022年10月7日,该分局将案件移送至沙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案卷和实地走访,发现姐妹俩一家共5人,案发前其父母经营街边小吃店,收入较低;其祖母近60岁,无稳定经济收入。案发后,为陪同姐妹俩医治,其父母被迫中断小吃店经营,家庭失去经济来源。周某赔偿能力有限,姐妹俩父母情绪波动很大,双方矛盾日益尖锐。

  案情本身并不复杂,但怎么样才能帮助姐妹俩一家渡过难关?为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承办检察官反复对周某就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等进行释法说理,敦促其变卖非居住商品房筹集赔偿款78万余元。同时,该院将姐妹俩列为司法救助重点对象,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2023年9月14日,沙湾区法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二年。

  案件有了结果,但姐妹俩医治已花费140万余元,后续复健等相关费用尚无着落。为此,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三级检察机关联合妇联,依托有关社会救助部门,以发放慰问金、爱心捐款等多种方式帮助筹款;协同推动妇联、妇女儿童基金会、关工委等部门,向姐妹俩发放各类社会救助款项。经多方齐心聚力,截至今年4月,姐妹俩的后续医疗费用问题基本解决。

  “突然发生这么大的意外,她们会不会有心理负担?”为此,沙湾区检察院邀请高校社工专家为姐妹俩进行心理疏导,指导其父母对姐妹俩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进行重点关注。考虑到姐姐上学可能会受到歧视,该院联合该区妇联等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姐姐所在学校建立健全了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并为姐姐减免了学杂费。同时,该院协调该区民政局将李某甲、李某乙及其父亲纳入低保,保障家庭基本生活;协调该区残联为李某乙评定残疾等级,给予相应生活补贴。

  “不能因为一场意外让受伤的孩子们失去未来。”沙湾区检察院检察长帅丹梅说,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姐妹俩已正常上学(幼儿园),心理状态平稳,父母也重新开始工作,一家人生活逐渐步入正轨。

  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