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某手上明明有钱,但是因为下家拖欠货款,自己便也想“耍赖”不支付货款。检察官积极释法说理,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还款协议。经山西省新绛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申请人李某被拖欠多年的货款终于追回,广大果农也收回了血汗钱。
2020年5月至8月,新绛县阳王镇的果农通过中间商李某将油桃出售给张某后,一直未收到货款。2020年10月,李某将张某诉至新绛县法院,法院判令张某向李某支付货款32万余元。但张某始终拒不履行,李某两次向法院申请执行未果。今年1月,法院依法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同时将张某拒不执行判决的线索移送新绛县公安局。新绛县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值班检察官依法介入,引导办案民警逐一核对张某微信交易流水,发现张某近四年的微信交易流水高达数百万元,仅2023年就有39万余元的收入用于个人消费。
张某明明有钱,为何拒不执行判决?“检察官,下家没有给我货款,我也拿不出钱来呀!”面对张某的辩解,检察官耐心开展释法说理,及时向张某及其家属阐明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但张某始终不如实报告财产状况。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为化解矛盾,检察官再次会见双方当事人,并提出了分期还款的建议。最终,张某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张某履行部分生效判决,并表示愿意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双方当事人签订分期还款协议。检察官对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考虑到采取取保候审更有利于张某履行还款协议,且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该院对张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张某现已将货款全部支付给李某,李某也将货款逐一发放给果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