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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闲逛寻找目标 敲门探路行窃被抓
2025-12-30 16:35: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经福建省漳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江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盗窃次数多了,江某练出了一个“本领”——通过楼房外观判断房屋的户型和门锁的类型。2025年5月,江某骑着共享单车在漳平市城区闲逛,寻找合适的地点盗窃,途中,他发现某大厦的户型是单身公寓,防盗门锁可用卡片划开。于是,江某走进大厦,通过敲门的方式确定房间无人后,用提前准备的卡片打开门锁,进入房间后将鞋脱下,并戴上一次性手套实施盗窃。谁料,就在他翻找有价值的物品时,被从外面回来的房主家人发现,江某立即逃离现场。不到两天,江某被漳平市公安局抓获到案。

  7月,漳平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至漳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但其有多次犯罪前科,且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综合上述情节,7月28日,漳平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江某提起公诉。

 

  编辑:王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