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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院被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联合表彰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
2020-04-22 11:00:00  来源: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

  近日,江苏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联合下发《关于表彰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鼓楼区院被表彰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位列表彰名单第二位,为全市检察机关中唯一一家受表彰的单位。

  2017年以来,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正确领导下,鼓楼区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重振模范院雄风、重塑模范院形象、重铸模范院辉煌”的目标为引领,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均衡发展,先后获得“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信息先进单位”“南京市文明单位”等数十项荣誉,连续三年被表彰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200余人(次)记功受奖。

  一是强化班子建设。该院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示范作用,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增强凝聚力、战斗力。检察长办理的赵某某抢劫案获评“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全市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例”,连续2年被高检院检察长在全国人代会检察工作报告中引用。二是加强党建引领。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谋发展”的工作思路,应邀在全区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获高检院巡视组肯定,从严管理,三年来没有一名干警掉队。三是紧扣检察主业。以司法责任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效,优质高效办理了高检院督办的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施某寻衅滋事案获评“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4·10” 污染环境案为目前全国检察机关提起赔偿额最高的公益诉讼案,得到高检院、省市院主要领导肯定,诉讼监督做法被省院推介。四是深化长江司法保护。针对办理“2.17” 船舶爆燃案发现的问题,积极探索长江保护路径与举措,牵头成立了鼓楼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承办了高检院主办的全国性研讨会,办理了高检院、公安部督办的“4.24”污染环境案等典型案件,办案数超过前5年总和,得到中政委、高检院、中央环保督察组肯定,相关做法被高检院推介,得到十余家主流媒体报道。围绕长江保护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在市两会上提交关于尽快制定《南京市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条例》的立法议案,为被采纳的四件议案之一。五是参与社会治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获得上级领导肯定。结合办案,围绕社会治理问题开展研判,多次获得上级领导肯定。围绕法治江苏建设,推出“检察官巡回讲堂”,得到党委赞、群众夸。

  编辑: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