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刀是必备的生产生活工具,劳动、切菜、削水果等等,都离不了它。但在司法实践中,刀又频频作为作案工具出现在厚厚的卷宗中。
2022年6月,年近40岁的李某喜得贵子,激动之下便约了几个朋友喝酒庆祝。酒足饭饱后,李某和朋友走出饭店,看到正在门口闲聊的仲某和赵某,误以为二人是代驾司机,便招呼他们给自己开车。仲某和赵某听后觉得受到了侮辱,三人便起了言语争执。
此时,应李某朋友邀请来接李某等人的沈某到了现场。沈某长年混迹社会,脾气火爆,见李某正与人争执,随即从车里拿出一把短刀,冲上前去与赵某理论。因为知道沈某的性格,李某急忙从沈某手中将刀夺下。
然而此时,仲某和赵某依然不依不饶,继续辱骂推搡李某,李某心里的怒火也逐渐上升,随后举刀对着仲某、赵某二人做出挥舞的姿势,同时以拳击、脚踢等方式对二人实施殴打。同行朋友见状,赶忙将李某手中的刀夺下扔到了路边草丛里。
双方被拉开,李某一行人上了沈某的汽车准备离开,这时,仲某趴在车上进行阻拦,沈某一个加速度转弯,强行将仲某从车上甩开。事后经鉴定,仲某构成轻微伤,而李某所持的刀为管制刀具。据此,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处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本是为喜事庆祝,最终却给两个人带来牢狱之灾,实在令人唏嘘。分析该案不难发现,导致双方由口角升级为刑事犯罪的关键因素,就是沈某和李某先后举起的那把刀。
因为具有很强的杀伤力,符合一定条件的刀具被国家列为管制刀具。相关法律也明确规定:不得非法持有、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持刀随意殴打、恐吓他人,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而如果持凶器聚众斗殴,在量刑时则要加重处罚。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以防身为由随身携带刀具,在遇到纠纷时,可能会随手掏刀伤人。这时候拿出刀,不但没有实现自我保护,反而可能直接导致自己身陷囹圄。
遇事好好谈,冲动是魔鬼。任何问题和矛盾都会有解决的办法,切不可采取过激行为,否则,这些行为也会如同本案中沈某和李某举起的刀,既可能伤人,更容易伤己。这样的案例可谓屡见不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