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6月17日(周三)下午召开“党风廉政教育月”党组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院领导、副科职以上干部(含享受正科职待遇)、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副检察长梅琨主持会议。
会上,黄清副检察长领学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徐明明副检察长领学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曹莉莉副检察长领学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戚晓宁副检察长领学了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袁勇科长领学最高检《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通知;梅琨副检察长宣读最高检有关检察机关违纪情况的通报。
最后,党组书记、检察长朱赫传达了全省、市院检察长会议精神,并结合我院当前工作情况,对全院干警提出要求:一是全院人员要认真学习“三个规定”,严格执行。二是要加强对全院人员的管理,要责任到人,谁用人谁管理。三是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确保不出问题,不违反“三个规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