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南京市检察院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发布了第九期示范案例,选登了我院朱检办理的吴某等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因该案侵权损害后果严重,捕获的单条野生渔获物达105斤,社会影响关注度很高,我院检察长朱赫带头办理该案,一并承办案件刑事部分与公益诉讼部分。朱检围绕作案时间、作案工具、渔获物种类与数量等方面提出补充侦查意见。本案公益诉讼部分,朱检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委托专家评估了渔业资源修复费用,且对专家评估结论提出建设性意见,得到判决采纳。
2019年6月30日,我院依法向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提起公诉。同年7月17日,我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求渔业资源赔偿费用20余万元。 2019年11月29日,法院作出判决支持公益诉讼全部请求。
该案是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起发生在长江南京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是鼓楼区检察院依托检察职能落实“共抓大保护”精神的一个缩影。在长江流域十年禁捕的大背景下,我院还将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优化工作机制、深挖工作潜力、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为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