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6月3日发布了今年全省环境污染八大典型案例,我院由检察长朱赫办理的项某某、何某某污染环境案成功入选,该案也是南京市唯一入选的案例。该案系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系近年来江苏省办理的首例船舶洗舱水污染环境案件。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也于2020年6月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9年以来南京检察机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及办理的典型案例情况,公布的典型案例一共有5起,我院入选的有2起。除了项某某、何某某污染环境案,另外入选的一起是由检察长朱赫办理的吴某等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张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该非法捕捞案也是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社会关注度极高。
近年来,我院一直致力于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上述典型案件的成功办理便是在检察长朱赫带领下我院检察六部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的成效,南京市鼓楼区院环境资源犯罪办案组同时也被列入了全省检察办案组专业化培育对象名单;另一方面,这同时这也是我院牵头成立“鼓楼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并致力于打造联盟品牌的积极成果,同时我院依托联盟的优势,形成合力,办理了这样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