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长江保护法》, 3月1日上午,鼓楼区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会签《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暨4起典型案件办理情况。江苏卫视、扬子晚报、现代快报、南京电视台等4家媒体8名记者参加会议。
鼓楼区政府区长洪礼来、常务副区长梁春燕、该院检察长朱赫、玄武区法院院长沈湧、下关滨江商务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梁卫国、主任徐晓华等领导出席活动。鼓楼区相关部门、街道及该院、玄武法院部分干警参加活动。
本次活动由该院梅琨副检察长主持。活动中,先由曹莉莉副检察长介绍了该协议的背景内容。依托该院2017年6月5日牵头成立的“鼓楼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办理的全国赔偿款最高额4.7亿的4.10污染环境案,现已进入替代性修复阶段。鉴于滨江风光带鼓楼段具有卓越区位优势和巨大发展潜力,三家单位多次会商,最终达成共识,携手打造南京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该协议明确了长江生态保护、开展替代性修复、司法教育宣传、司法研究平台等四项基地功能,落实推进长江支流入江口生态修复、长江物种生境修复、沿江滩涂湿地公园生态修复等项目。
随后,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朱赫、玄武区法院院长沈湧、下关滨江商务区管委会主任徐晓华分别代表三家单位会签协议,鼓楼区政府洪礼来区长、梁春燕常务副区长、下关滨江商务区管委会党工委梁卫国书记见证签约。
下关滨江商务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梁卫国、玄武区法院院长沈湧分别结合工作实际介绍了长江保护事业发展情况,并表示接下来要与该院加强紧密协作,充分利用好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这个平台,共同实施好长江生态环境各修复项目。
鼓楼区检察院朱赫检察长介绍,该院依托联盟常态化运作的良好基础,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办理了一批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资源案件,获赔生态损害补偿金数亿元,并表示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相关部门、街道的通力配合下,严格按照框架协议履职尽责,细化实化长江生态修复项目,更好地推进长江大保护和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受洪礼来区长委托,梁春燕常务副区长最后作了讲话。梁区长高度肯定了三方会签《框架协议》的重要意义,指出要将案件赔偿款充分用于长江生态环境修复项目,打造更优更美的长江美景,并代表区委、区政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框架协议内容要尽快落实;二是区相关部门、街道要协作配合;三是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在签约仪式结束后,第五检察部主任张培华现场发布了该院办理的4起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典型案例,并接受了江苏卫视等媒体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