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引发血案 男子残忍杀害情人受审
2017-01-22 12:34:00  来源:
  一言不合之下,时年29岁的乔丹,紧紧掐住情人小倩(化名)的脖子,直到她不再呼吸。随后,将其残忍分尸、烹尸。2015年5月26日上午,由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批捕的乔丹故意杀人案,在南京市中院开庭审理。  
  一、妻子怀孕 他找了情人
  1983年出生的乔丹,南京人。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交通项目管理方面的工作。案发前,他在一家很不错交通控股公司任职,收入可观。
  据乔丹交待,从事这份工作,免不了要有一些应酬。2010年他在一家夜总会认识了“坐台”的小倩,相识两年间,两人一直有来往,就在乔丹妻子怀孕期间,小倩便成了乔丹的情人。
  一开始,两人相处还不错,但后来,乔丹因常去夜总会玩,手机里经常收到小姐们发来的短信,从而导致小倩的不满,争执越来越多。乔丹为此承诺不再和小姐们联系,这才将小倩的怒火平息下来。但是,时间不长,小倩却提出希望乔丹离婚,被乔丹拒绝了。2012年8月,小倩向乔丹提出要100万元,否则将他们之间的关系曝光。乔丹无奈,便找到自己两个朋友,借钱给了小倩69万元。
  证据显示,当年8月,小倩的银行卡中确有相应金额到账。拿到钱后,小倩的态度缓和了不少,两人联系也少了很多。
  2012年8月,小倩因脚受伤,乔丹接到电话后,主动到了小倩租住的房子里去照顾她。没想到就是这次“照料”,促成了惨剧的发生。
  二、争吵起祸端 杀人再分尸
  乔丹说,当年9月12日晨,他跟小倩边看电视边吃早饭,看到新闻讲油价的问题,小倩便问乔丹:你妻子一个月开车要花多少钱。乔丹随口说2000元,小倩便认为开车太浪费钱,要求乔丹把车卖掉,把钱给她,乔丹不同意。小倩伸手抢了乔丹的手机,要求乔丹立即去跟老婆“摊牌”,不然她就要打电话公开他们的关系。同时,小倩还威胁说:如果你不去说,那好,我去说。言语里透露出要伤害乔丹妻子和女儿。
  庭审时,乔丹回忆说,小倩还威胁说要伤害他的女儿,这让他感动很愤怒、绝望,“我想我钱也给了,她让我来照顾,我也照顾了,为什么还要逼我离婚,还说要伤害我孩子?”一想到这,乔丹怒不可遏,扑上去,双手死死地掐住了小倩的脖子,直到小倩再也没有醒来。
  法庭上,乔丹回忆称,在确认小倩已死亡后,他也想过自首,但在拿起电话的那一刻,他想起了自己的家人,最后还是放弃了。因为当天要与同事一起出差,乔丹冷静片刻后,决定先将尸体冷藏,等回来后再行处理。之后,他到电器城购买了一台冰柜,将小倩的尸体冷冻在冰柜里。
  做完这一切,乔丹像没事人一样乘坐高铁到山东泰安出差。
  三、杀人烹尸,将头颅交由朋友保管
  次日,乔丹出差回来后,先是到小倩的出租屋观察了一下情况,见没有异常,他又到超市购买了刀、锯、除臭剂、保鲜袋等物品。回家后,他用刀锯将小倩的尸体分成多块,然后装入大书包,分三次打车将尸块转移至位于江宁某小区的出租房内。乔丹说,这处出租屋与他现在的家在同一个小区,是当初老婆怀孕时,租给丈母娘住的,现在丈母娘回去了,房子也就一直空着。
  一切都做得不知不觉,将尸块运到租来的房子里,乔丹要做的就是毁尸灭迹,他到超市买来高压锅、蒸锅、酱油、番茄酱等东西。为掩人耳目,他在将小倩的尸体烹煮后,又浇上番茄酱和酱油,然后扔到托乐嘉美食街的垃圾桶里冒充餐厨垃圾。剩余部分,在租住屋的抽水马桶里冲走。 
  “我没有将头颅扔掉,也是为了留有证据,等我将女儿养大了,为父母尽了孝,我肯定会去自首的。”乔丹称,他做这些事,前后一共花了两周时间。仅剩的头颅,他随小倩的身份证、驾驶证、钥匙、银行卡等物品一起放进一保险箱内,并扔掉保险箱的钥匙。然后,将保险箱交由其朋友代为保管。朋友对此并不知情,还以为保险柜内放的是什么贵重物品。
  四、掩人耳目,制造情人“失踪”假象
  之后的日子里,乔丹绞尽脑汁,伪造小倩仍在世的假象。其间,小倩的父母给女儿发过几次信息,每次乔丹都会以小倩的口吻回复。再之后,他频繁用小倩的几个手机互打,甚至买了一个新的手机号拨打小倩的手机,目的是让其手机话费自然消耗,使小倩的“失踪”变得神不知鬼不觉。
  在小倩“失踪”的两年里,江家父母一直往返于盐城和南京间,全力寻找女儿。因迟迟找不到,他们就直接将女儿之前住的房子续租了下来,开始大街小巷寻找女儿的踪迹。直到2014年7月22日,小倩的父母才向鼓楼区公安机关报案。警方调查发现,与小倩系情人关系的乔丹有重大嫌疑,而小倩很可能在两年前就已经遇害了。警方最初找乔丹了解情况时,他称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在警方掌握了他的大致罪行后,乔丹这才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之后,警方从他用于烹尸的出租房里找到一颗遗落的牙齿,经DNA鉴定,确认是小倩无疑。随后,警方又从乔丹的朋友处找到小倩的头颅。
  五、案发后天天诵经念佛,公诉人建议判死刑
  庭审时,乔丹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一直强调自己与小倩之间是有感情的。公诉机关认为乔丹杀人手段极度残忍,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建议判处死刑。 
  对此,乔丹的辩护人辩称,乔丹的行为虽不属于自首,但他到案后能主动供述,真实意义已超过自首,希望从轻处罚;同时,乔丹的行为应认定为“激情犯罪”,乔丹在与死者相处过程中一直对她很好,之所以发生这样的惨剧,是因为死者要他离婚,且威胁要伤害他的女儿,这才导致他情绪爆发。对于辩护人的说法,公诉人称,死者已死,案发时的情况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不应被采纳。
  庭审结束后,乔丹作了长达5分钟的忏悔,他称自己对不起死者,现在天天诵经念佛,祈求死者在另一个世界过得幸福;对不起死者的父母,他每天都在受良心谴责,愿意接受法律的严惩;同时也对不起自己的父母、女儿以及妻子,称无论自己在哪,心里都爱着女儿。 
  民事赔偿部分,死者家属提出了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在内共计121万余元的赔偿金额。
  该案未当庭作出宣判。(被害人系化名)
  编辑: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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