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七匹狼”公司老板行骗团伙被南京鼓楼检方批捕
2017-01-22 12:44:00  来源:

    一个诈骗团伙,假冒品牌商品“七匹狼”皮具公司老板的名义,向全国各地的代理商群短信或传真“帐户变更通知”,成功地从江苏南京代理商手中,骗取现金88万余元,本案于2012年1月经法院判决后,其中参与诈骗的主犯于化龙一直在逃,2015年6月3日,于化龙投案自首,近日,于化龙被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

    一、此事要从2010年9月说起。 年9月15日,七匹狼皮具公司南京代理商小菊,接到一名女子要求接收传真的电话,随后接到“公司帐户更改通知”的传真。由于七匹狼公司曾多次变更过帐户,善良的小菊也就没有与总公司核对,便随手放进了办公室抽屉。到了9月23日,小菊正好要向总公司汇款订货,就让老公按照传真上的农行帐户,汇去88.5万元,并将传真件传真到总公司,以供公司确认。 所谓无巧不成书,恰逢中秋节总公司员工放假,总公司没有人回复小菊。 月25日上班后,张女士接到了总公司的电话,说没有收到小菊汇来的订货款,而且小菊汇款单上收款人的名字,在公司根本找不到,帐号也有问题。总公司的电话,令小菊心里一沉,她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于是,连忙向派出所报警。

    二、黄志东(43岁,同案,已判刑),福建省安溪县人,大学文化,是某乡一位乡干部。2009年离职后,与前妻的弟弟于化龙(福建省安溪县人,30岁)在厦门市合租了一套房子,打算在厦门合伙做生意。 年8月,黄志东与于化龙聊到现在生意难做时,于化龙说到周边有人在做一桩“新鲜买卖”,这个买卖不需要准备货物,只要在网上群发短信就能挣到钱。 黄志东听得云里雾里,认为小舅子是在编故事。于化龙很认真地告诉黄志东:我说的是真的,我的朋友都挣到钱了。 于化龙说:我们以各家大公司的名义给各地代理商发通知,告知总公司账号变更了,借此把“新帐户”提供给代理商。这个“新帐户”由他们用假身份证开办,全国各地代理商一旦误解就会给“新帐户”汇款,“新帐户”捆绑手机的短信通知功能,如果有钱汇入就会发出提示信息,我们可以及时把骗来的钱转走。 于化龙满有把握地说:现代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忙,总有忙中出错的时候,到时候,嘿嘿。 说到兴奋时,黄志东乐得直拍大腿说:对呀,这个法子好,肯定有粗心的小老板中招,到时候,我们肯定会发大财的。 

    三、于化龙还告诉黄志东,时下最流行的有二种方法。一种是通过网上用程序以各大公司名义,给各代理商发虚假变更银行帐户的传真信息;另一种是用电脑程序群发要求汇款到某某帐户的虚假短信。 说干就干,黄志东随即找到懂行的同乡学了几天,基本掌握了群发短信的技能。购买了电脑、无线网卡、明敏传真号码收集器等作案工具。 黄志东的妹夫陈家光(39岁,同案,已判刑)在家闲着无聊,打电话过来问大舅子有什么工作可干。黄志东觉得自己发财也就应该带着妹夫,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嘛。于是,就喊妹夫陈家光去办理银行卡,并告诉妹夫办卡就是用于骗钱的,事成之后一定会给其好处,如果不想干现在反悔还来得及。陈家光一听这活不复杂而且来钱快,立即答应下来,还找来两个朋友谭广有、郭联平(同案,均已判刑)一起办。 月12日,黄志东买了七张与谭、郭相貌接近的身份证连同办证费用寄给陈家光,陈家光与谭广有、郭联平,在江西省赣州市,用张某、陈某等人的身份证办理了二十余张银行卡、U盾等,包括建行、工行、邮政储蓄等,连同捆绑的手机卡一起寄给黄志东。黄志东随后开通了网银功能以及捆绑手机短信通知功能。 一切准备就绪后,黄志东将银行卡分给了于化龙,自己留下一些银行卡,分头收集服装、建筑等行业的传真号码,开始了诈骗行动。 年9月13日,黄志东开始群发短信,他主要是以大公司名义发布虚假的账号变更通知,并要求收到短信的代理商提供传真号码。其中,黄志东与于化龙以广州市七匹狼皮具总公司名义发出信息,竟然真的有了回应。 四 月15日,在南京某大市场设有专柜的代理商小菊接到一则短信,要求收到短信后必须将自己的传真号传过去,小菊信以为真,把传真号回复给对方,不一会,她果然收到了一份传真,内容为“总公司帐号变更,请各地代理商接照新的帐户付款”。9月23日,小菊正巧也要给总公司付款订货,加上总公司也曾经变更过帐号,也没有多想,她让老公跑一趟银行,将88万余元货款打到农行张某的“新帐号”上。 中秋节刚过,黄志东接到捆绑的手机短信提醒,说他的农行卡上有一笔88万余元的汇款到帐了。黄志东欣喜若狂,但他毕竟还不太熟悉转帐的操作流程,于是立即打电话叫来于化龙:快来,我们发财了,我们手机收到短信,有张农业银行卡里汇了88万多元人民币。 于化龙一听,随即带着朋友赶到厦门的租住地,立即携卡赶到农行自动柜员机上试着取钱。但柜员机每天仅能取出2万元。柜员机还提醒说:不能进行转帐。 回到家后,于化龙请朋友杨某帮忙,杨某说:别急,转帐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在家里用网银帮你转帐试试。然而,杨某试了两次密码,仍然没有成功。就在于化龙与杨某一筹莫展的时候,黄志东打电话,叫来了陈家光。于化龙用陈家光说出的密码一试,果然成功了。 于化龙、黄志东和陈家光看到卡里竟然真的有80余万元时,异常兴奋,陈家光惊讶的叫出了声:怎么有这么多的钱,我们发财了。 然而,于化龙并不愿意让陈家光分享这笔钱,他将陈家光推出了门。陈家光虽说极不情愿,但他还真没见过这么多的钱,又知道这些钱是非法所得,心里害怕,也只好带着黄志东给的几千元好处费离开了。 于化龙与黄志东很清楚,必须尽快将钱转帐,免得节外生枝。于化龙请来专门帮人取钱的高手(当地称之为“车手”),当天晚上开始转账,一直转到次日凌晨3点多。将农行卡里的80余万元,全部转到自己的各张银行卡里。随后,黄志东付给“车手”几万元的好处费,剩余的钱,两人全部分掉挥霍。 黄志东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他清楚自己实施的是犯罪行为,被害人很快就会发现上当,一定会报警。为了瞒天过海,第二天一早,黄志东自己逃离老家时,先将剩余的银行卡和作案用的电脑等处理掉,还给了于化龙一笔路费,要他尽快跑到外地,防止警察来抓。 事情又过了几天,总公司向小菊催问订货款,小菊为这才发现被骗了。原来总公司的账户并未变更,其实她多打一个电话就可以核实,一时的粗心大意导致货款被骗。王女士懊恼地向警方报了案。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于2010年9月立案侦查,很快发现这个犯罪团伙的踪迹。2011年4月,将这一犯罪团伙抓获归案,而于化龙闻风而逃。2012年1月10日,经法院判决,黄志东因涉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月七个月;陈家光涉嫌诈骗罪被判刑五年七个月,并分别处以罚金5万元和3万元。谭广有、郭联平则因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都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于化龙流浪在外几年,当听家人说到黄志东被抓的消息后,又惊又怕,迫于压力,于2015年6月3日,向警方投案自首,近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至此,该案划上完整句号。(文中小菊、于化龙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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