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多起伤情鉴定结果存在争议的案件,对技术性证据进行实质性审查:全面审查鉴定所依据的病历资料、材料等是否完整、可靠;判断鉴定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查看论证分析是否客观、全面;审查损伤程度鉴定与犯罪行为的关联性;关注损伤形成的时间,区分新鲜伤与陈旧伤等。同时,该院广泛邀请各领域专家学者和技术精英深度参与检察公开听证,聘请数位医学专家听证员对伤情鉴定结果进行更加专业、客观、精准的检验,为最终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提供有益方法路径。
2023年6月的一天傍晚,周某与吴某发生激烈口角,王某出现并上前劝阻,其间有拉拽周某胳膊、推搡其左、右侧肩部动作。当晚,周某疑因癫痫发作被送至医院救治,后被发现有肋骨骨折伤情。经鉴定,周某左侧6-11肋骨骨折,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2024年5月,公安机关以周某被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后经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而撤销案件。
同年9月,周某对公安机关的撤销案件决定不服,向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申请侦查活动监督。检察官经过初步审查后认为,该案存在伤情鉴定依据不完整、伤情原因不明确、伤情发生场景不确定等疑点。为了解决上述疑点,检察官邀请市检察院法医、技术人员协同配合,共同对伤情鉴定结果进行实质性审查,对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进行清晰化处理,先后组织省内三家医院知名专家、市公安局、市法院法医等专业人员进行专家会诊,共同解决成伤原因、嫌疑人有无伤害故意等难题。根据与会专家的一致意见,本案伤情鉴定结果客观、准确,但无法证实王某的行为与周某的伤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为了纾解当事人强烈要求追究致伤者刑事责任的突出矛盾,检察官组织召开公开听证,邀请具有医学知识的听证员、人民监督员、法医、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到听证现场,组织大家逐帧观看现场监控,并由法医等专业人员解读伤情鉴定流程、依据、结果,向周某充分阐释了何为伤害行为、伤害故意及成伤机制,即从王某动作幅度、轻重程度上判断,王某的行为并非伤害行为,从事发起因及前期肢体接触上判断,王某没有伤害周某身体的主观故意,从成伤机制上判断,王某的行为无法导致周某大范围骨折的伤情结果。听完检察官及法医等专业人员的解释,周某表示自己认可检察机关细致的审查方式、严谨的认定思路以及专业的说理能力,当场承诺息诉罢访。这场听证既解了“法结”又化了“心结”,入选南京市检察机关2025年听证典型案例。(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 邱晨 姜书印)







